服务说明
- 仁川国际机场失物招领处负责处理机场中的拾得物和遗失物,目前由仁川国际机场机场警察团及仁川国际机场运营。
- 就拾得物(身份证、护照、手机、食物除外)而言,如果超过法定期限6个月及拾得者所有权取得期限3个月,则将上交国库或销毁。但是如果是食物,则将于当天或一周后销毁。
- 外国护照自拾得之日起保管一个月,然后转交给各国大使馆,韩国护照将于拾得日次日转交给仁川机场内的外交部护照信访室,然后再转交给外交部。
(韩国护照咨询:全韩国市、郡、区厅护照科 / 领事热线:02-3210-0404)
第一航站楼
使用时间 | 07:00~21:30(全年无休) |
---|---|
联系方式 |
|
位置 | 第一航站楼地下1层失物招领处 |
第二航站楼
使用时间 | 07:00~21:30(全年无休) |
---|---|
联系方式 |
|
位置 | 第二航站楼一般区域2楼中央政府综合行政中心内失物招领处 |
处理流程
-
随身物品丢失(航站楼内)
在仁川机场内丢失物品时
(在飞机上、机场巴士或机场铁路上
丢失时请咨询相应机构)顾客直接向失物招领处咨询是否被拾到
(邮件或电话)搜索拾得物
“警察厅lost112-查询拾得物”
(http://www.lost112.go.kr) -
拾得遗失物品(航站楼内)
在航站楼及登机楼、交通中心
公共区域(Public Area)、路边(Curbside)
及停车场区域(Parking Area)等地方发现的遗失物品(拾得物)失物招领中心负责人在警察厅遗失物品综合门户
网站(Lost112)上登记遗失物品信息对登记的遗失物品信息进行确认
本人领取
代理人领取
6个月内无人认领遗失物品
出售 / 销毁 / 出让
(依据《遗失物品法》)
遗失物品领取方法
- 必须首先确认遗失物品。请先通过邮件或电话联系失物招领处,确认遗失物品是否登记。
- 遗失物品领取方法及所需材料如下所示。想要代领时,请提前联系失物招领处咨询相关事宜。
分类 | 内容 |
---|---|
本人领取 |
|
代理领取 |
|
快递领取 (到付) |
注意事项
|
负责处理遗失物品的机构
处理区域 | 负责机构 | 联系方式 | 跳转 |
---|---|---|---|
|
第一航站楼失物招领处 | 032-741-3110, 3114 | 跳转 搜索遗失物品 |
第二航站楼失物招领处 | 032-741-8988, 8989 | ||
|
大韩航空失物招领中心 | icnbaginfo@koreanair.com | 跳转 |
韩亚航空失物招领中心 | 032-744-2205 bag@flyasiana.com |
跳转 | |
外国航空公司、廉价航空公司 | 请联系各公司. | ||
|
第一航站楼海关旅客通关1科 | 032-722-4425 | 跳转 |
第二航站楼海关旅客通关2科 | 032-723-5122~26 | ||
|
机场大巴 | 032-743-7607 | |
KAL机场大巴 | 02-2667-0386 | ||
机场铁路 | 032-745-7777 | 跳转 | |
地方巴士失物招领机构 | 请联系各公司. |
相关咨询
- 负责部门:顾客体验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