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
- 携带动物、畜产品或访问家畜农场的旅客,请在填写海关旅客携带物品申报表中的相关栏目后,提交检疫官,并接受检疫。
- 动物、畜产品携带时要提交出发国家发行的检疫证明。
- 严禁携带禁止进口国家的动物及畜产品,未申报时将处于罚款。
- 在海外访问家畜农场时,入境后5天内禁止与家畜进行接触。
如果不接受检疫,非法进口动物、畜产品时将被处以罚款。
官网内信息仅供参考,请向相应航空公司/机构/设施确认准确信息。
检疫手续要在办理入住手续之前及时进行才能迅速乘坐
如果不接受检疫,非法进口动物、畜产品时将被处以罚款。
分类 | 狗、猫 | 其他宠物(兔子、仓鼠、雪貂等) |
---|---|---|
提交材料 | 出口国政府动物检疫业务负责部门签发的检疫证明(或从韩国出境时办理的检疫证明) | 出口国政府动物检疫业务负责部门签发的检疫证明 |
携带的畜产品,在来自可进口国家并具有进口国出具的检疫证书的情况下,经检疫后可入境。
进口宠物时,具体条件、禁止进口国家等动物检疫相关详细内容请参考农林畜产检疫总部官方网站。
不接受检疫,非法进口植物时将被处以罚款
加热后或由植物制作而成的加工植物(辛奇、年糕等)不属于检疫对象。
植物检疫相关详细内容请参考农林畜产检疫总部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