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指南

官网内信息仅供参考,请向相应航空公司/机构/设施确认准确信息。

检疫手续要在办理入住手续之前及时进行才能迅速乘坐

水产品检疫指南

  • 携带鲜活鱼类、贝类、甲壳类或冷冻和冷藏鲍鱼类、牡蛎及虾类等的旅客,请在海关旅 客携带品申报单相应栏中标记后提交给检疫官,务必接受检疫。
  • 关于对水产生物传染病(白斑病等21种)具有敏感性的品种,必须提交由出口国签发的出口国 检疫证明书。

未申报所携带水产生物时,最多将征收100万韩元的罚款。

加热或干燥的产品不属于检疫对象。

申报对象品目

鲜活水产生物(鱼类、贝类、甲壳类)
冷藏和冷冻鲍鱼类、牡蛎及虾类等

禁止进口品目

移植用或被推断为移植用指定检疫品的鲜活水产生物
(鱼苗、稚贝 、卵等)

申报方法

  1. 填写申报表
    1
    • 填写海关游客携带品申报表相应内容
    • 填写水产生物携带品申报表
  2. 申报
    2
    • 向水产生物检疫官口头申报

水产品检疫相关详细内容请参考国立水产品质量管理院官方网站。

有关询问

    • 携带水产品入境检疫
      (T1 : 032-740-2981 / T2 : 032-740-2975)
National Fishery Products Quality
Management Service
网站 立即前往
CHECK YOUR TERMINAL

输入航班名后即可查询所属航站楼。

  仁川机场 概览 航站楼间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