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用设施
- (定义) 国家机构、航空公司及入驻企业用作办公室、仓库、柜台等的设施
- (相应建筑)第一、二旅客航站楼,登机楼,第一、二交通中心
- * 附带建筑租赁(财务组:+82-32-741-2323),货运站租赁(物流运营组:+82-32-741-2288)
- (租赁对象)在机场运营中发挥重要作用或有助于增进旅客服务的机构和企业中,被认可为有必要常驻的机构和企业
- (费用)收取押金(6个月)、租赁费、管理费、水电燃气费
- (目标机构及提交材料)
계약 체결 절차 안내 표-절차,세부내용,문의 안내 分类 目标机构 提交材料 通用 通用 公文、营业执照 机场运营集团 机场公社、子公司、合作企业 机场公社承包合同 航空公司集团 航空公司 - ①国土交通部航行证明
- ②定期航班运输许可证
- ③机场使用合同
公共集团 CIQ、政府机构 机场相关事业计划书 商业集团 免税店等商业设施运营企业 - ①报关业务讫证
- ②机场公社合同
* 根据目标机构的不同,可能会要求提供追加材料
* 根据空房现状和机场运营情况,可能无法分配